《海南省救災款物使用管理暫行辦法》出台
因災倒房家庭戶均補助1.5萬
□記者 張雲
本報訊 昨日,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,省民政廳、財政廳近日制定出台《海南省救災款物使用管理暫行辦法》(簡稱《辦法》),明確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,對因災倒房戶戶均補助1.5萬元。
《辦法》規定了海南省自然災害等級劃分和災情核查、評估,救災款物來源和使用範圍等。明確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,對因災倒房戶戶均補助1.5萬元,對一般損房戶戶均補助2000至3000元,對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按每位遇難人員1萬元的標準發放撫慰金。 (原標題:因災倒房家庭戶均補助1.5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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