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快報訊 記者陳婕報道 愛車被刮花,管理處不用負責?在珠海,陳小姐就碰到了這樣的煩惱。
  昨日,家住珠海香洲新城市中心廣場的市民陳小姐向記者報料稱,她在本月18日晚上9時回來後就把車停在小區停車場,第二天9時下樓拿車卻驚訝地發現左車身出現一條長約1.5米的劃痕。
  隨後陳小姐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,希望看監控視頻卻被告知監控壞了,對於車子被劃一事,物管相關負責人表示“不會負責”。
  物業管理處負責人康主任表示:“陳女士繳納的停車費只是讓你有個地方停車,我們是不負責保管的。”至於攝像頭壞了的問題,他承認物業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疏忽,但管理處不會對此作出賠償。
  律師林叔權認為,物業管理公司負有安全保障的責任,對車輛的安全保障至少包括制定車輛停放、保管、秩序維護制度並能證明自己已經得到有效實施,停車場的設施(視頻等)符合國家標準並能正常運行。否則物業公司要承擔相應責任。  (原標題:車輛被人刮花物管說不負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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